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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◐◑网吧诱发犯罪的原因

1、青少年自身的不成熟性及法律意识淡漠是导致网吧犯罪频发。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和世界观、人生观形成阶段,涉世不深,易冲动,缺乏理智,自我约束能力不强,法制观念淡薄,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。网络世界的复杂性,决定了上网的青少年很容易接触到色情、暴力等内容,他们一旦受到来自外界不良思想、文化和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,容易混淆是非观念,容易产生好逸恶劳、爱慕虚荣、过份追求物质享受的心态,容易沉迷于暴力、色情等感官刺激的弱点充分暴露出来,往往只图一时满足,盲目冲动,不计后果,以致走上犯罪逍路。
2、网络游戏内容的渲染,一些网络游戏的内容多带有
色情、恐怖和暴力情节,使一些痴迷于游戏的青少年大受影响,甚至纷纷仿效,将虚拟世界中的极端个人主义带到现实生活中,容易引发违法犯罪问题。同时,由于游戏费用较高,一些痴迷于网吧的青少年既无经济来源,但又抵挡不住游戏诱惑,且法制意识淡薄,一旦无钱上网或购买食物很容易走上偷、抢的违法犯罪道路
3、网吧的经营不规范,使违法犯罪的发生有了适宜的上壤。虽然对网吧的营业业时间和营业对象有明文规定,但受经济利益驱使,网吧经营者不惜违反规定,为未成年人上网大开绿灯,采取各种隐蔽方式逃避执法检查,有的未成年人通宵达旦“泡”在网上,经营者还为其提供餐饮和体息场所。一些网吧的经营者更是唯利是图,以提供色情、暴力等游戏来吸引、坑害未成年人。更有甚者,为防止网吧出现打架、闹事,专门聘请有劣迹的青少年担任网吧管理员,这些网管与社会上一些有劣迹的未成人关系密切,青少年在这种环境下耳濡木染,更易走上犯罪道路。而在网吧的行政管理上,存在着“多头管理、难司其职”的现象:文化、公安、工商等部门“各管一段”,结果是谁都在管,实际上谁都管不好,使得网吧的不规范管理缺乏的有力监督 。
4、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网络意识教育存在缺陷。对待如何利用网络的问题上,学校和家庭往往采取两种较为极端的方式:一种是学校疏于管理,对孩子沉迷网络的不良行为视而不见,采取放任态度;另一种是学校和家长将网络视为洪水猛兽,简单粗暴地禁止孩子接触网络,忽视与之对问题实质的沟通与交流。两种做法都可能造成青少年主观上对网络没有理性的认识,客观上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。一旦痴迷其中,便难以自拔,便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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